*ST金城遭深交所公开谴责
本报讯(王浩娇)昨天,深交所发布公告称,经查明,\*ST金城存在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行为,对公司及其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。
深交所查明,*ST金城于2002年前为原控股股东金城造纸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向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的多笔贷款提供担保,*ST金城直至2010年6月接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后才予以公告。根据判决,*ST金城担保责任涉及金额15687万元,占200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9%。
深交所认为,*ST金城时任董事柏丹(董事长兼总经理)及相关当事人未能恪尽职守、履行诚信勤勉义务,违反相关规定,对*ST金城上述违规担保行为负有重要责任。因此,深交所决定对公司及上述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。
*ST金城因2008年-2010年连续3年亏损,已于今年4月28日被暂停上市。